見他承認,知府覺得不必再審,聲:“婢私嫁女與良人為妻妾者,準盜論,劉平,你可認罪?”
“興!我興!”
年幼的她哭著將事告訴了爹,卻換來一頓毒打。
衙役將劉平押走行刑,只剩劉家那一老一小在堂哭鬧,然而已是無濟于事,最后都一并被趕了府衙。
挽夏大聲笑著,角漸漸濕,忍著哭腔:“娘和妹妹若泉有知,也要興壞了。”
衙役將朱永福帶上,是一位年逾四十,大耳的土財主,見了知府便跪忙不迭地磕,比劉平還怯懦幾分。
知府示意衙役將契紙呈上來,細看一番后,略沉:“朱永福何在?”
今日一早便被押送到府衙,他全然不知自己犯了何罪,著答:“是、是。”
此案形已然分明,堂中衙役無不鄙夷萬分。
昨日回來后挽夏了許久噩夢,把挽月當成娘親緊緊抱著,哭鬧了一整晚,早上醒來也是一副病怏怏的樣。
知府旋即了宣判,劉平因私自嫁女,輒判一年徒刑,并脊杖二十,朱永福因受騙而不知,無罪。
挽月笑著拍她的背,“這回總算興了。”
大夫說娘親已經不再適合生育,但是他們仍然著她再生了個男孩。弟弟生的時候,他們抱著那個丑丑的小孩,嘴都咧到了天上。
她娘懷著二妹時不好,連帶著妹妹生來便虛弱異常,不幾日便夭折了。
知府:“江寧府朱永福,你可是明知劉平之女為關家婢,卻仍然答應了婚事?”
她記得他爹是如何揮著手里的鋤,惡狠狠地說這話的。
妹妹錯了什么呢?
朱永福愣了一,旋即便直呼冤枉,指著劉平的腦袋罵:“他和我說已經給女兒贖了的!大人明鑒,這賤人騙我,我是半不知的……”
“贖契在此。”
“大人明鑒!不是婢,草民已替女兒贖過,冤枉啊大人!”
言之意便是劉平在挽夏還是關家婢之時,便將她許與朱永福為妻。
她啞掉的嗓還未恢復好,一時激動猛咳起來。
“不知!我不知!”
知府正襟危坐,抬手示意上前的衙役退。
只有她牽著娘親冰涼的手,捂著嘴哭了一夜。
不等知府質問,關遙言簡意賅:“六月十八,劉平與朱永福許婚約,六月二十三,劉平到關家給挽夏贖的。”
關遙遞上一張薄薄的契紙,正是關家的那一份,蓋著官府的紅印。
家里的房被燒了,兒被打得半死過去,張老婆再顧不得劉家的面,在人如的大街上哭得快要昏厥過去。
“你再敢胡說,老把你打折!”
這人也太惡毒了,把親女兒嫁給克妻的土財主作續弦,天哪有這種當爹的。
當朝《刑統》有所規定,婢既同資產,既合由主家分,不得私嫁與人,否則作盜竊罪論,當判徒刑一年,知娶者,亦同罪。
可她分明看見了將娘親給妹妹熬的米湯倒掉了,她嫌妹妹是個累贅,惡毒地咒罵她早死掉。
娘親又錯了什么呢?
關遙回去后將消息告訴了風荷,風荷喜得厲害,挽夏知后更是神清氣,只覺得病都快好透徹了,“老天有,可惜我不能親看到……咳咳咳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