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是為何?”果然,席星辰的話不僅讓東墨的三位長者臉十分難看,就連袁興也有所動容。
“那晚我安排好楊雪蓮和姚大、姚阿狗三人后,便據姚大提供的線索,在姚文彬的一落腳將他抓了回來。這個姚文彬見到姚大之后,也脆,很快就承認了所有罪行,包括販賣人,并在供上簽字畫押。”
沒辦法,自己的小命掌握在別人手里,如果附和東墨,勢必會讓與他站在同一條戰線上的南墨心寒。
對于周振海的指桑罵槐,席星辰只能在心里苦笑。
販賣人關乎國本,大衍王朝律法中有明文規定:如果通過言語誘導販賣人的話,不成功與否,主犯都要絞死,從犯則杖責一百,放三千里;如果利用迷藥等制販賣人的話,主犯直接絞死,而從犯杖責一百,放四千里充軍。另外如果主犯是女的話,不知與否,她丈夫跟主犯是同罪。
席星辰因為跟西門摘星走得很近,加上已知席星辰殺了姚文彬全家,周振海先為主,很自然地將席星辰也劃了南墨的陣容,這太正常了。
席星辰在心中暗自盤算著其中利弊,橫豎想不兩全之法,想及之前制定聯合南墨、拉攏西墨、辯倒東墨的辯護方針,心一橫,:“宛縣一案中,最讓我后悔的事,就是報官。”
千百年來,雖然墨家戒律自成一,但如果墨家弟犯了墨法并及大衍刑法,戒律堂取得證據供后,一般也會將犯法的墨家弟交由官府置。
溫明所言是南墨標準的行事風格,他們本不在乎世俗的條條框框,遇到像姚文彬這種喪盡天良的人販,只要證據確鑿,一般都是一刀殺了完事。
這就是席星辰想來的辦法。
“為免夜長夢多,我和董良策當晚便雇了一輛車,連夜將姚文彬三人以及證人楊雪蓮押回縣城。”
袁興作為戒律堂的首席,自然也是通大衍王朝律法的。
對于的周振海主觀臆斷,席星辰還不能表示自己的不滿。
儒以文亂國,俠以武犯禁。
因此在袁興看來,姚文彬販賣人之事,于于法,報官絕對是上上之選。
東墨和南墨的世方式向來就南轅北轍,矛盾尖銳幾不可調和,這也是周振海和溫明見面就互掐的原因。
“本以為事到此便告一段落,誰料當晚就事了。”說到這里,席星辰眉微皺,似不愿提起。
如果不改變周振海的觀,這次審訊恐怕又會引起事端,因為任由周振海雄辯濤濤自由發揮的話,中立的西墨極可能被東墨說動。
“到達縣城時天還沒亮,縣令安東見證據確鑿,令將姚文彬三人收監,待天明后正式升堂公審。楊雪蓮由于是女人,并且是關鍵人證,不便獨自留在客棧,便被安東帶往堂,由縣衙女眷安置。我則住董良策家,等候消息。”
在這一上,袁興和周振海的觀是一致的。
與其一味被動挨打,還不如主動擊,不破不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