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鐺…鐺…鐺……”
天啟二十九年五月初五,伴隨著悠揚的晨鐘聲在各個城池響起,歷經兩個月的發酵,nei閣最終在朱慈燃的授意xia昭告天xia。
由閣臣金鉉cao2刀執筆的《治貪疏》被張貼各地,同時刊登于《大明報》。
其中nei容揭lou了都察院和地方衙門有關制度的不完善。
奏疏中,金鉉認為在大明的朝堂、京城、布政司、地方的府州縣衙中滋長著貪污成xing,腐敗成風,視百姓為家nu牲畜,利用官場權力謀私牟利的現象。
這群人這不僅給大明的經濟建設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,也嚴重地敗壞了皇帝和朝廷的形象。
因此,金鉉以閣臣shen份上《治貪疏》,nei閣于五月初一通過。
nei閣要求在京nei外各衙門立即接受都察院、錦衣衛的雙重調查。
同時,《大明報》中皇帝朱由校也朱批鼓勵百姓揭發貪官污吏,地方胡亂收費的現象。
所有檢舉信件可以在購wu時,偷偷放在皇店的各個角落。
至于檢舉的百姓可以不用實名制,而是以村、鎮、縣的方式留名。
被檢舉的貪官污吏一旦落ma,抄家所得將全數獎勵留名的村、鎮、縣百姓。
或許這么一來,檢舉人無法獲得更多利益,但總歸保證了檢舉人的安全。
興許是自天啟二十四年開始被壓抑、盤剝的太久,也或許是有的人為了金銀鋌而走險,總之在皇帝和朝廷的鼓勵xia,地方上很快就zuochu了回應。
五月初六到五月十五,短短十天的時間,皇店共收集六萬五千四百多份檢舉信。
從一開始每天的幾百封,到后來的幾千封,地方百姓察覺到了縣衙確實找不到自己后,也就膽zi大了起來。
因此,當時間jinru六月后,民間的檢查和揭發開始jinru的gaochao。
在《治貪疏》中,金鉉將貪官設為五種shui平,同時明確了chu1罰:
第一種、個人行為xia貪污不超過十兩銀zi的,判以河西省植樹三年。
第二種、個人行為xia貪污超過十兩銀zi,但不超過一百兩銀zi的,判決全家遷移河中植樹造林,十年不得離開當地。
第三種、個人行為xia貪污一百兩以上,一千兩以nei的官員,三族發pei東山府。
第四種,個人行為xia貪污一千兩以上者,個人被判斬首,三族發pei東山府。
第五種,集ti貪污案,總數超過一萬兩的組織者、主謀者,被判主謀五ma分尸,夷三族。
最后,對在查案過程中pei合都察院、錦衣衛,敢于揭發其它貪官污吏的官員,金鉉也酌qing削減其一層罪罰。
不得不說,《治貪疏》中的刑罰判定確實嚴厲,而在地方百姓檢舉,官員相互揭發的過程中,各地不同程度地chu現一些過激qing況,如bi1供、誘供、假供的qing況,從而傷害了一些無辜者。
朱慈燃發現苗tou后,采取措施jin行了糾正,而這場被譽為天啟第五大案的“治貪案”于天啟三十年五月結束。
據都察院和吏bu統計,全國參加“治貪”運動的百姓、官員不少于三百萬人,而查chu貪污十兩以上的官員十六萬余人,約大明文武官員ti系人數的8.9%。
其中近92%僅僅是“第一shui平”,刑bu依法判決這十四萬人前往河西勞改三年。
剩xia的8%中,有85%chu1于“第二shui平”,刑bu也判決他們及其家人,約八萬余人遷移河中種樹十年。
達到“第三shui平”的官員數量達到五千余人,他們與牽扯jinru的三族人數達到了七萬余人。
對他們的判決,朱慈燃嚴格an照《治貪疏》jin行,三族liu放東山府。
至于“第四shui平”牽扯的貪官僅僅八百余人,盡數被判斬首,三族發pei東山府。
最后“第五shui平”的貪官僅七十二人,他們被判五ma分尸,三族八千余人與他們共赴黃泉。
被chu1刑中官職較gao的幾人,浙江布政使趙玉森,hubu主事張琦,吏bu員外郎王孫蕙。
除此之外,犯事的勛貴數量也不少。
魏國公徐文爵、成國公朱純臣、定國公徐允禎、陽武侯薛濂、安遠侯柳祚昌、撫寧侯朱國弼、臨淮侯李弘濟、靈璧侯湯國祚等十七名勛貴皆被削去爵位,沒收家產,liu放泰西為民。
經過hubu和hubu統計,此案被chu1罰人數達到了四十五萬人,而查抄所獲的金銀紙幣、古董字畫、田畝宅院價值達到了五千六百余萬兩,等同大明全年53%的財政收ru。
朱慈燃將古董字畫收runei帑,田畝分給當地百姓,宅院掛到皇店變賣,黃金白銀存ru金rong司。
同時,他發放一千五百萬兩紙幣,以村、鎮、縣的集ti方式發給參與檢舉的百姓。
雖然不知dao這筆銀zi有多少能落實xia去,但大案在前,朱慈燃不相信官員們敢全bu貪污。
至此,天啟第五大案的“治貪案”結束。
不過,令許多官員瞠目結she2的是,作為被檢舉最多的人,nei閣首輔洪承疇居然什么事都沒有,依舊在事后穩坐首輔的寶座。
反倒是閣臣李長庚在這期間卒于任上,被皇帝恩賜不少東西給家人,自己也獲得了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