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此理論本也有許多關于定義的問題,如:我們如何定義民主?全民公投選舉領導人足夠嗎?還是也需要言論、集會等自由的保障?我們又如何定義戰爭?如果將戰爭的定義擴大并包括small skirmishes(邊境上的小型沖突),民主政
之間是否確無戰爭發生?亦或是世界上民主國家的基數過小(據《經濟學人》的Democracy Index統計,2023年全球167個被統計政
中,74個屬于full democracy或flawed democracy,59個屬于authoritarian regimes,34個屬于hybrids),因而戰爭發生的概率也較低?
但,即便有這些源于科學角度(scientific methods)的疑問,民主和平論仍舊給我們提供了大的理論依據,以支撐民主政
導致和平的論
:即,如果一個國家的政
因權力分立(separation of power)而使得總統的決策必須通過普選產生的議會裁定才能生效,那么如發動戰爭這種勞民傷財的決定,或在未被襲擊的
況
挑釁別國、可能引發戰爭的政策決定,其被通過的幾率,就要比領導人一人獨斷要低得多;同樣的,如果一個國家的領導人必須經由全民投票的程序方能當選(popular representation),那么如發動戰爭這種勞民傷財的決定,或在未被襲擊的
況
挑釁別國、可能引發戰爭的政策決定,實際上極可能導致一個領導人無法連任,該領導人因而會三思而后行。因此,哈代曾對朋友提及的“文明國家”或許已經
現——即真正的民主
制——只是該政
尚未普及全球而已。
無論民主和平論是否在社會科學(social science)意義上是正確的、可證實的,戰爭的可怕,其實在于它的決策者將士兵(實則是自己國家的納稅人、公民)視作非人的、無名的、無關緊要的機零件:付
代價的是我們這些零件,而受益的是國家機
、戰爭機
。正因如此,我們作為一個個人、一個個個
,也應該自我反思:如果每個零件都拒絕參與,整
國家機
、戰爭機
都將會頃刻土崩瓦解。
本篇題“默思失業徒,因念遠戍卒”,自杜甫《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》,整篇詩作控訴統治者的驕奢腐敗、憂心社會危機中的人民疾苦。蔡夢弼《草堂詩話》曾云:“觀《赴奉先詠懷》五百言,乃聲律中老杜心跡論一篇也……為
士所笑,而浩歌自若……既不合時宜,而又不為低屈”。此實文人風骨也。捷克前總統、天鵝絨民主革命領袖Václav Havel曾說:“我們
持
一件事
,并不是因為這樣
了會有效果,而是
信,這樣
,是對的。” 愿共勉。
【參考資料】
[1] Doyle, Michael W. Liberal Peace: Selected Essays. NY: Routledge, 2012. https://scholarship.law.columbia.edu/books/245/.